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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效期只2年,不得再申请他国“绿证”,仅可交易一次!!绿证核发交易规则进一步明确!
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(征求意见稿):征求意见稿指出:
绿证有效期2年,超过有效期或经绿色电力消费认证的绿证,核发机构应及时予以核销。
1个绿证单位对应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。现阶段绿证仅可交易一次。绿证交易最小单位为1个,价格单位为元/个。
对风电、太阳能发电、生物质发电、地热能发电、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,以及2023年1月1日(含)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项目上网电量,核发可交易绿证。
对项目自发自用电量和2023年1月1日(不含)之前的常规存量水电项目上网电量,现阶段核发绿证但暂不参与交易。可交易绿证核发范围动态调整。
其中卖方还须承诺仅申领中国绿证、不重复申领电力领域其他同属性凭证。
详情如下:
为落实《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》(发改能源〔2023〕1044号),我局起草了《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(征求意见稿)》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25日。如有反馈意见,请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cuigs@nea.gov.cn。
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!
附件:《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(征求意见稿)》
国家能源局综合司
2024年4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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